11月9日《常州日報》報道:武進區(qū)雪堰鎮(zhèn)原黨委書記胡忠明受賄250余萬元,一審被判7年,其他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。
“人不能有貪欲,一旦起了念頭,想回頭就難了。”胡忠明在悔過書中深刻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。“我是‘吃國家飯’的人,走錯了路,就應該受到懲罰。我不僅辜負了國家和政府的培養(yǎng)與期望,也對不起自己的家人。現在我才真正體會到什么是‘一失足成千古恨,一念之差毀終生’。”胡忠明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后悔不已。
回望十八大以來的反腐,中央反腐的決心不容置疑,“打虎拍蠅”決不手軟,但也能看到一些官員有權時任性,全然忘卻法紀和自律自戒,一朝落馬,則愧痛難當。每一個貪官的落馬,都有一個共同的原因:欲望失控,駟馬難追。其實又有誰知道,那些落馬官員也曾安守本分、奉公守紀、大公無私、恪盡職守,在紀律規(guī)矩問題上有著較高的警惕性,只是經不起財色利益長期“圍獵”,在沒有外界強有力的紀檢監(jiān)督制約的情況下,底線崩潰,任由權力任性,貪欲肆虐,在不知不覺中一步步走上不歸路。
“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”這是前人留下的深刻教誨。然而,在現實生活中,一些黨員干部一旦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組織的信任走上領導崗位后,就淡化了法制觀念,偏離了黨紀國法的約束,讓“貪欲”之思浮于水面。由于經不起金錢、美色等方面的誘惑,最終栽倒在“貪欲”的陷阱之中。貪無止境,何以言滿。
平心而論,身處紛繁復雜的社會,各級干部面臨的誘惑不少,這帶來了挑戰(zhàn)與壓力,也是考驗人、鍛煉人的契機。不義之財不拿,不當之利不得,不法之事不為,每一次取舍,每一次選擇,其實也在凈化心靈、增強免疫力。管住欲望,保住的是人格尊嚴,換來的是順利平安。如此,任憑外界紛繁擾亂,也不會被貪欲侵蝕。只有這樣,干部的腰桿才會硬起來,前行的路才會越來越好走。
為官當清廉,只有固守清廉,才能安然為官、泰然為官,才不會因為手握權力而滋生貪欲,才不會頻頻碰紅線,最后無法自拔,身陷囹圄。為官當清廉,如若放縱貪欲,貪污受賄,終將鋃鐺入獄,失去自由,縱或僥幸脫逃,也如驚弓之鳥,惶惶不可終日,生命也會黯然失色。
廉潔之道在于守住內心的貪欲
責編: wanyifeng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