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川
近日,相關媒體報道,有一國際組織在2014年年底披露的信息推測,中國有雙親或其中之一在獄中服刑的未成年人超過100萬人。2月11日《武進日報》也有過此類報道:父親常年吸毒,終因販毒入獄,母親離家而去,遙觀鎮(zhèn)13歲的男孩在一夜間成為了“孤兒”。
服刑人員子女的救助問題,亟須社會給予關愛。
學者張先生: 據司法部的統(tǒng)計,全國目前大約有近6萬個服刑人員家庭未成年子女的監(jiān)護權,發(fā)生了喪失或者缺損,他們的生活狀況、教育狀況受到嚴重的威脅。事實上,從兒童權利角度乃至預防犯罪的社會功利角度,都應該給予這些孩子來自社會的愛心。
網友“激流快舟”: 沒有經濟來源,沒有監(jiān)護人,社會不接納,很多服刑人員的子女沒辦法像正常孩子一樣完成學業(yè)。低學業(yè),低起點,進入社會后正常就業(yè)的幾率很小。因為有特殊的家庭背景,很多人最后也誤入歧途,沒有走出父母的“腳印”。
法律工作者王女士: 社會上一些人對服刑人員子女不是閑言閑語就是惡語相加,讓他們陷入自卑。國家相關部門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(guī),切實保障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權益。在社會救助法中,明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主體、責任和程序等;在未成年人保護法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、監(jiān)獄法等法律法規(guī)修訂時,予以補充修訂。
“海歸”顧博士: 據了解,有的國家在對罪犯進行有罪判決前,會將他們的未成年子女安排到兒童福利署、少年之家等機構或愿意代養(yǎng)他們的家庭,接受撫養(yǎng)或者監(jiān)護。我國也曾建立過兒童村,專門解決類似的問題。只有這樣,才能確保這些子女享受到義務教育,更大程度感受到家庭的溫暖,有利于他們的健康成長。
網友“小李飛刀”: 有必要拓展兒童福利院的救助范圍,將無人監(jiān)護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納入其中。還要鼓勵社會團體、民間機構或個人代養(yǎng)代教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。救助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,完全可以采取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,從生活、教育、就業(yè)相關法律制度上齊頭并進,那么這些孩子的春天就快來臨了。
服刑人員子女救助亟須創(chuàng)新機制
責編: wanyifeng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