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似乎是一個冷笑話。
安寧原市委書記李喜在悔過書中寫道:“總認為安寧是個小地方,反腐風(fēng)暴不一定刮得到,我天真地認為老板不會講,別人就不會知道,時間長了就沒事。”然而,天網(wǎng)恢恢疏而不漏,李喜還是落網(wǎng)了,直接或通過親屬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827余萬元、美元13.2萬元、歐元3萬元和價值33萬元的鉆石、價值27.66萬元的黃金,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。
安寧市是昆明市所轄的一個縣級市,李喜在這個地方當(dāng)一把手,也許就沖著這個好地名兒,格外的信心滿滿:這地方,好!要知道,李喜雖然是黨員領(lǐng)導(dǎo)干部,但非常迷信,遇事喜歡找“大師指點”、多次“問計于神”。看到一只受傷的喜鵲,左思右想覺得不吉利,他都要請來“大師”卜算吉兇……
“總認為安寧是個小地方”,這句話是大有深意的,李喜沒有完全說破而已,他的言外之意是:安寧也是個好地方。說穿了,就是這名兒好,名兒吉利,在這個地方工作的人,也一定會時時安寧。
我想起兩件事(其實也是一件事),說的是中國人的迷信心理。前不久筆者隨團到貴州旅游,我們知道,貴州有一個息烽縣,這名字得來很有意思。明朝末年的時候,這一帶很不安寧,少數(shù)民族的民眾經(jīng)常起來造反,明崇禎三年(1630年),經(jīng)崇禎御批,將此地原來的名字改為息烽,其意為“烽火平息”。名字雖改了,但烽火能平息么?后來的史實大家也都看到了,大明王朝還是在農(nóng)民起義的烽火中灰飛煙滅。
以為好的地名兒就是吉祥幸福的所在,殊不知,這一切都是掩耳盜鈴之舉,最終還是自食其果。
作為一個黨的干部,又在哪里能找得到身心的“安寧”呢?這是一個現(xiàn)實而又深沉的拷問。
縱觀一些倒臺的干部,他們曾認為有幾種地方或者方式最安全最“安寧”。
一是國外。許多腐敗官員往往事先將家眷送到國外,自己在國內(nèi)撈夠錢財后再潛出境,以此來逃避法律的制裁。他們覺得只要出了境,中國的法律就管不著了,組織和執(zhí)法部門也拿自己沒辦法。在若干年前,這種辦法可能是有效的。但自公安部開展“獵狐專項行動”以來,這些人的夢想破滅了。習(xí)近平總書記曾堅決地指出:“不能讓國外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‘避罪天堂’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,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,5年、10年、20年都要追,要切斷腐敗分子的后路。”如此一來,國外也不安寧了。
二是信佛信鬼神。普通百姓信佛信鬼神,這也許是出于一種善良的意愿,獲得一種心理安慰而已,但黨員干部就不一樣了,后者的求神拜福,更多的是出于想讓鬼神或者佛祖來庇護自己的犯罪事實,出于這種用心,鬼神也不會答應(yīng)的。李春城是十八大之后首個落馬的省部級官員,也是紀檢部門通報的首個大搞“迷信活動”的黨員領(lǐng)導(dǎo)干部。2015年12月,中央紀委監(jiān)察部又通報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主席白雪山“長期搞迷信活動”。2016年以來,又有鄧崎琳、李思福、李棟梁、劉志庚、龔清概5人被通報“長期搞迷信活動”。之所以這樣,就是想通過信佛信鬼神來求得安全。事實證明,這樣做也不奏效。
三是認為天高皇帝遠的地方安全,或者說就是李喜所認為的“小地方”。其實沒有任何一處是法外之地。
那么,哪里能得安寧?只有一途,那就是守法就會得安寧!
當(dāng)年,朱元璋說“守法度者快活”,就是表明在法度規(guī)定的范圍內(nèi)行事才最舒心,心寬當(dāng)然神寧,道理是一樣的。馬克思說:“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(jīng)。”對于黨員領(lǐng)導(dǎo)干部更要帶頭信仰法典這本“圣經(jīng)”。習(xí)近平同志強調(diào),領(lǐng)導(dǎo)干部要做尊法學(xué)法守法用法的模范,其實也就是給廣大黨員干部指明了求得身心安寧的路徑。
當(dāng)年,一個叫吳隱之的官員寫過一首《酌貪泉》的詩,“古人云此水,一歃懷千金。試使夷齊飲,終當(dāng)不易心。”用今天的話來說,一個黨員干部只要心中有法并身體力行之,不管你在不在名叫“安寧”的地方,你都會處之泰然平安無事!
何處得“安寧”?
責(zé)編: wanyifeng









